大连商品交易所生猪交割质量标准
(F/DCE LH001-2021)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1.1本标准规定了用于大连商品交易所交割的生猪质量要求、检验方法等。
1.2本标准适用于大连商品交易所生猪期货合约交割标准品和替代品。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32759-2016 瘦肉型猪活体质量评定
3.术语和定义
3.1 瘦肉型猪:符合GB/T 32759-2016规定。
3.2 平均体重:同一批次生猪的平均体重。
3.3 单体体重:单头生猪的体重。
4.质量要求
4.1 生猪期货标准品质量要求
4.2 生猪期货质量升贴水
4.3 卫生检疫
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生猪产地检疫规程》和生猪卫生检疫相关标准规定的要求。
5.检验方法
5.1 外观检验:以目测观察方式对生猪外观进行评定。
5.2 平均体重:同一检验批次生猪以地磅或者交易所认可的其他检重设备称重后的实际总重量除以实际头数,确定平均体重。
5.3 单体体重:以地磅或者交易所认可的其他检重设备称重,确定单体体重。
6.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大连商品交易所负责解释。